李奇茂先生美術獎助學金
李奇茂先生美術獎助學金
【助學對象】
一、本校在學學生參加校內外美術競賽成績優異者。
1.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,日常表現優良且無警告、曠課之紀錄者。
2. 前一學期未領獎助學金,家境清寒者優先。
二、其在藝術領域有特殊優異表現者,其獎勵標準與金額由委員會決議之。
【助學金額及藝術人文活動補助金額】
經評選後,每名每學期發放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【申請資格】
申請時應填具申請表乙式三份(如附件),並送學務處審核之。
【申請時間】
第一學期為十月三十日止。第二學期為四月三十日止。
附件下載
李奇茂獎學金申請表(公告用)
48 K
2018-09-05
李奇茂美術獎學金辦法
33 K
2018-09-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