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臺北市王陳靜文慈善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

一、申請資格
1. 設籍台北市、新北市滿一年以上
2. 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高職學生
3. 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
二、獎助金額
每校以三名為限,每位獎助學金10,000元
三、申請辦法
1. 申請書一份(請自行下載)
2.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(已蓋有最近一學期註冊章)
3.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〈最近三個月內〉
4. 低收入戶、清寒、急難證明文件(或由學校出具證明)
5. 學業成績單正本或影本(須加蓋學校章)
6. 最近三個月內兩吋照片一張(黏貼申請表用)
四、校內申請截止日為111年3月4日,請備妥文件,缺件或逾時者不予受理。
請學生自行填具申請書後交至註冊組,由學校統一郵寄至承辦單位,不受理個人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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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下載   110-2申請書 84 K  2022-02-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