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華高中全球資訊網 -- 雲林縣政府106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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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政府106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
主旨:雲林縣政府106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說明:
1. 申請資格
(1)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,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
其他公費補助者
(2)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(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,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
之學期成績為準)
(3)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(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)

2. 申請檢附文件
(1)本獎學金申請書
(2)學期成績證明。
(3)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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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下載
請下載   雲林縣政府106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-申請書 45.5 K  2017-09-05
請下載   雲林縣政府106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-導師證明 29.5 K  2017-09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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