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華高中全球資訊網 -- 107學年度「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等7項獎學金申請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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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學年度「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等7項獎學金申請案

主旨:107學年度「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等7項獎學金申請案
說明:
1. 受理申請自107年10月1日起至107年11月10日止。

2. 申請獎項如下:
(1)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(2)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。
(3)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(4)許李端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(5)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(6)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
3.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學生;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3年制,以避免造成誤審;新生不可申請。

4.申請程序如下:
(1)由申請學生至「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(網址:http://tycwww.ddns.net/)」建立帳戶(系統訂於107年10月1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開放填報)線上申請。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,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,但最後繳交給學校之《申請書》(請由系統列印)務必正確。
(2)各類附繳文件(文件影本應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字樣,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人員職名章)若有繳交者請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,線上列印申請書表。
(3)持申請書(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)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,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:
A.必繳文件:
(a)新式戶口名簿(必須含記事)或107年7月1日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(申請人必須於107年5月1日前設籍本市)。
(b)前學年度成績單。
B.身心障礙學生需附身心障礙手冊。
C.申請傑出才藝者須加填申請推薦表並附傑出才藝獲獎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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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下載  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178.7 K  2018-09-27
請下載   吳鴻麟獎學金-才藝表現優異 申請推薦表 40.5 K  2018-09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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